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S237线平山湖(蒙甘界)至祁连(青海)公路平山湖至甘州段一级公路设站收费的通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S237线平山湖(蒙甘界)至祁连(青海)公路平山湖至甘州段一级公路平易河收费站的批复》(甘政函〔2019〕16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237线平山湖(蒙甘界)至祁连(青海)公路平山湖至甘州段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试行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113号)精神,现将甘平一级公路设站收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收费时间
过站收费自2019年3月1日24:00时起开始试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满后,按规定程序申报核定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
二、收费?#27573;?#21450;对象
凡通过S237线平山湖(蒙甘界)至祁连(青海)公路平山湖至甘州段一级公路的车辆,除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30465;?#25191;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识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部门或省政府批准执行抢?#31449;?#28798;任务的车辆,以及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外,其它通过车辆均应缴纳车辆通行费。
三、收费标准
根据批复收费标准,按车辆出厂时标定吨(座)位采取过站收费。每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
序号 |
车辆?#20013;?/strong> |
收费标准 |
1 |
?#32479;擔骸?座?#32479;?/p> |
18元/车.站 |
2 |
?#32479;擔?座-19座 货车:≤2吨 |
30元/车.站 |
3 |
?#32479;擔?0座-39座 货车:2-5吨 |
40元/车.站 |
4 |
?#32479;擔骸?0座 货车:5-10吨(含) |
65元/车.站 |
5 |
货车:10-20吨(含)20英尺集装箱 |
80元/车.站 |
6 |
货车:>20吨 40英尺集装箱 |
100元/车.站 |
四、收费管理
收费单位要加强收费管理、文明执法,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登记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5〕268号)规定,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按期报送年度收费情况表。
特此通告。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